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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莆田市践行木兰溪治理理念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12-08 11:39:30  |  关注: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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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莆田市践行木兰溪治理理念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木兰溪流域治理的重大实践探索,支持莆田市深化“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生动实践,以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统揽推动水资源高效利用和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力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全方位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以木兰溪综合治理为抓手,坚持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水文化传承发展的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持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木兰溪样本”,推动构建城水协调、地水相宜、人水和谐、产水适配的莆田发展新格局,打造全省节水、用水、护水、兴水的标杆城市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样板。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取得显著实效,高质量发展态势进一步巩固。莆田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00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年平均增长18%以上,港产城水联动发展和创新型城市格局初步形成,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跻身全省前列。节水无水产业、新兴产业高效集聚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能源港区优势凸显的莆田特色现代产业新体系基本构建。绿色发展导向全面树立,木兰溪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河、智慧河、幸福河。持续推进湄洲岛生态立岛,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资源开发,湄洲岛生态保护水平大幅跃升,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岛。莆田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5亿立方米以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34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5立方米以下,用水效率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莆仙文化、水文化发展步伐加快,幸福山水城市初步建成。


二、坚持以水定城,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科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从严从细管好用好水资源,高质高效做好水文章,科学推进城镇开发与城市管理,塑造城在水中、水绕城走的自然风光,努力探索更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一)加强用水全过程管理。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加快完善节水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水权交易和海水淡化使用,提升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鼓励海岛等淡水紧缺地区建设蓄水设施、更新节水器具,推进雨水收集利用。加快推进各领域、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完善高耗水工业企业计划用水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强度。探索建立水循环利用机制,支持加快闽中污水处理厂等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加快莆田高新区等工业园区节水、水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鼓励推行分质供水、串联供水模式,推动水资源梯级利用和废水循环利用。


(二)深入实施节水控水行动。建立完善反映水资源稀缺性、有利于节约集约用水的供水价格体系,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持莆田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建设,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协同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节水、技术节水和管理节水,推广管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灌溉技术,探索完善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十四五”期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节水、控水典型经验。


(三)完善水资源信息化管理治理机制。用好全省生态云治水平台,建立健全莆田水资源信息化管理机制,推动水生态环境信息化资源整合,推进莆田重点河流网络化、水系可视化、水质实时化、监管智能化、责任网格化,构建木兰溪全流域水环境信息“一张图”,提升信息化管理效率。充分运用水环境信息数据,结合“联合专项活动”“河湖执法检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等方式,推进建立城乡一体、陆海统筹、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共治、干支流协同的水污染防治“莆田体系”,全面推进水质提升。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治理,规范人口聚集地的供水、节水、排水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5%。


三、坚持以水定地,进一步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势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水资源禀赋,强化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持续优化空间功能布局,高水平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塑造山清水秀生态典范。


(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引导国土空间开发布局与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的开发保护新格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禁止重污染企业、项目向流域上游转移,严格水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水资源配置。


(二)深化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支持流域上游山区加强水源涵养和重要水源地保护,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土综合治理,推进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建设。做好流域中游严控面源污染工作,推动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水质提升等工程项目,推进木兰溪流域沿线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建设,完成木兰溪流域60个“污水零直排区”试点村创建。支持流域下游平原进一步巩固提升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成果,加快水生态安全保障、绿心河网生态治理、干流生态廊道、南北洋河湖生态廊道等工程建设,统筹一溪两岸连片发展。到2025年,木兰溪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力争达100%。


(三)切实保护好建设好湄洲岛。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湄洲岛的重要嘱托,做好全海岛风貌提升整治工作,拓展休闲旅游空间,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创新探索,打造生态岛、文旅岛、智慧岛和国际旅游目的地。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沙滩取砂、非法占用沙滩和改变沙滩自然属性,打造清洁美丽沙滩风景线。持续完善污水“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全回用”体系,争取列入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打造海岛农村水系综合治理示范样板。充分发挥“妈祖故里”文化优势,深化妈祖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利用,高水平办好世界妈祖文化论坛,打造妈祖文化国际品牌。


(四)持续夯实绿色发展生态基础。坚持陆海统筹、综合整治,以美丽海湾建设为统领,一体化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保护,健全完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积极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在绩效考核、生态补偿等领域的应用试点。支持木兰溪流域高质量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高标准推动木兰溪南岸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力争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推进平海湾、南日岛等海岛岸滩环境和水系综合整治,加快海岛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生态低碳示范岛、美丽海湾。


四、坚持以水定人,构建人水和谐共生关系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使木兰溪今后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的殷切嘱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适配性。


(一)优化人口空间分布。统筹莆田各县(区)水资源禀赋、供水保障能力,合理确定生活用水定额标准,科学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向沿海区域、重点县区集聚,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探索开展以县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构建涵盖城镇发展、人口规模、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等多维度的评价体系,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重要决策支撑。持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加快城乡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大污水集中处理再生利用、矿井水利用、雨水集蓄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


(二)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民生水利建设,推进从闽江向莆田跨流域引水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加快供水工程体系建设,支持南北洋河网水系联通建设,建成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兴化湾南岸外度引水及水库连通工程、西音水库工程、乌溪水库工程,推进南浦水库前期工作,构建“三纵三横”水网工程体系。加快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推进东圳水库高水高排泄洪第二通道建设和木兰溪防洪工程提升,建设现代化防洪、挡潮、除涝减灾体系。做好海岸灾害防护与监测预警工作,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江河安澜、人民安全。


(三)打造木兰溪水文化传播新平台。着力深化木兰溪治理成效,打造具有福建特色、莆田风格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培训交流新阵地。拓宽水文化宣传教育的广度与深度,按规定推进节水社区、节水企业、节水乡村、节水学校等示范创建。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木兰溪水文化景观保护提升工程,高质量保护利用生态绿心,进一步彰显莆田“荔林水乡”城市特色,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支持莆田加快开发建设沉浸式运动基地、休闲体验区水展馆和海上垂钓等水上项目,申办全国、全省性水上赛事活动,推动水上运动产业与运动服务业、制造业和其他健身休闲产业的融合发展。


(四)建设吸引集聚人才平台。以水生态建设带动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为各类人才涌现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空间。深入落实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服务涉水产业和水利高质量发展。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经济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吸引集聚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环保等领域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中科院、工程院、中国海洋大学等知名科研院所、省内外高校与莆田开展交流合作,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院等创新平台。支持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福建中心莆田分中心提升建设。支持莆田高新区“双创”工作,鼓励争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五)促进教育文化发展。坚持以水为媒,深化水文化建设,重振“文献名邦”“海滨邹鲁”美誉。加强木兰溪流域水文化遗产保护,充分利用木兰陂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条件,尽快建成福建水利博物馆。支持莆田学院创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推进莆田学院木兰溪综合治理研究院建设。鼓励省属师范院校、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示范高中通过对口帮扶方式提升莆田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水平。


五、坚持以水定产,建设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有序推进重点领域节水技术改造,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形成资源高效利用的空间格局、产业布局,持续做大做强做优“四大经济”。


(一)加快“数字莆田”建设。坚持数字赋能,促进数字技术与有利于水资源保护的传统优势产业、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无水产业”。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倍增计划,打造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重要承载区。聚焦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经济优势领域细分方向,布局建设若干高水平数字创新研发平台,培育一批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独角兽”“瞪羚”创新企业。有序扩大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转关业务,打造跨境电商自主品牌,提升中国(莆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功能。支持发展电商新兴业态,培育直播电商孵化载体,打造一批电商示范基地,加快直播电商优势产业的融合发展,做强“莆田鞋”区域品牌,打造“中国鞋都”。推进电商专业园区建设,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一批高水平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加快大数据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支持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5G基站、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加快探索北斗卫星遥感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


(二)深化“海上莆田”建设。坚持拥湾发展,培育壮大湾区经济,布局临港产业,推动湄洲湾、兴化湾、平海湾协同联动发展。进一步优化东吴港区集疏运体系,支持建成东南沿海最大混配矿基地、东南沿海最大储配煤基地和东南大宗商品交易基地,高标准规划建设国际物流产业园。争取在湄洲湾设立全国煤炭交易中心莆田分中心,建立福建煤炭交易大数据中心。推动湄洲湾北岸疏港铁路支线至兴泉铁路连接线建设,开辟莆田港口至江西等内陆省份的港铁联运新通道。支持兴化湾打造全省港口发展重点港湾,加快南岸湄洲湾港兴化港区与北岸福州港江阴港区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加快莆田涵江滨海新城建设,有序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支持莆田加强对台交流合作,因地制宜承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提升挖掘平海湾发展潜力,深化南日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建立海丝水产品集散中心,加快深远海装备养殖发展,打造“蓝色粮仓”。稳步推进海上风电规划和建设,加快平海湾海上风电、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探索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新路径。支持建设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和规模化种业基地,推进现代海洋生产性服务基地建设。


(三)做大做强做优绿色经济。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大力支持低耗水、高效益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发展,打造全省绿色经济发展示范样板。支持省内认证机构等加强绿色金融、绿色贸易、碳交易等认证体系研究,建好用好碳达峰碳中和管理平台,打造绿色双碳服务、绿色公共服务和绿色金融服务系统集成的新模式,推动国内外“双碳”研究单位、高校院所、标准机构、绿色交易所等单位进驻莆田组建“双碳”智库。加快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步伐,推动高耗能、高耗水项目向工业园区集聚,推动园区供热、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培育循环经济龙头企业和高端生态环保产业。推动液化天然气(LNG)冷能综合利用,打造国家级LNG战略储备基地。加快异质结太阳能电池技术迭代升级,做大做强国家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持续完善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产业发展链条,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四)推动文旅产业繁荣发展。发展壮大海洋文创文旅产业。全面加强古陂古渡古建筑等文化挖掘,进一步彰显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区域特色。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加快高端文创资源嫁接,建设东方工艺美术产业之都,打造千亿产业集群。推进以湄洲岛南日岛为核心、以1号滨海风景道为主线的滨海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湄洲岛口岸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妈祖邮轮中心前期论证研究工作,适时推进对台客滚直航。鼓励湄洲岛在境外设立旅游分支机构,培育创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大力培育发展红色文化教育、山海休闲、乡村民宿、工业旅游、研学体验等新业态,持续打响“妈祖圣地、美丽莆田”旅游品牌,扩大莆田文化和旅游品牌影响力。鼓励莆田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前瞻谋划、系统推进莆田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对照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定期开展指导调度,动态跟踪、滚动更新,有力推进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支持莆田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持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推动经济开发区提质增效,支持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湄洲湾国投经济开发区、仙游经济开发区等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深化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全面优化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积极保障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和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重大项目用能需求,争取国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能耗指标单列支持。


(三)健全财政金融支持。支持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开发建设,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项目积极给予支持。各有关部门在安排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对莆田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积极支持。支持省内金融机构积极对接莆田12条产业链,按市场化原则组建若干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及子基金。支持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在莆田投放基金、中长期贷款等,多渠道筹措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四)完善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同指导,主动对接国家部委,努力为莆田市争取更大政策支持,及时协调、有效解决莆田建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莆田市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锚定绿色高质量发展目标,研究制定细化行动方案,在全方位全过程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推动人水和谐共生的发展实践中走前头、作示范。


附件:有关事项分工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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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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